职工医保门诊、住院政策宣传(2024年更新)

发布作者:市立三院 发布时间:2024-01-10

2024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200

400

600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80%

70%

60%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85%

75%

65%

1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的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不再计算。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待遇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其中基本医保3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00元),退休职工普通门诊待遇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5500元(其中基本医保4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00元)。参保职工在各级中医院门诊共济保障待遇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低一个级别医院的标准执行。

 

2024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医院级别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

400

700

900

起付标准至1万元

(第二次减半,第三次不再设置)

在职职工

90%

85%

80%

退休职工

95%

92.50%

90%

1万元至4万元

在职职工

92%

90%

88%

退休职工

96%

95%

94%

4万元至限额部分

在职职工

90%

90%

90%

退休职工

90%

90%

90%

1个自然年度内,第次住院设置全额起付标准,第二次住院减半设置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分段设置报销比例。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住院费用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超过24万元部分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年度最高补偿40万元。参保职工在各级中医院住院保障待遇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低一个级别医院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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