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市立三院 发布时间:2017-01-17

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今年是创城工作第二年,全院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发动,认真履行职责。为确保此项落到实处。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各科室要按照市创城办下发的《创城工作配档及责任分解》及2012年制定的《威海市经区医院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更扎实、更细致地把工作坚持下去。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医院将根据《创城工作配档及责任分解》相关要求制定《经区医院创城工作责任分解》,将创城工作细化落实到各个科室,各牵头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 
织落实,对照分工要求,逐项核对任务目标,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按照职责深入窗口、深入临床,进行有效指导和督查。要对照标准要求,逐条分解,认真查漏补缺,从行动上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整改。 
三、加强监督,完善考评。创城工作总的原则是全民动员、人人参与。要求全院职工熟悉并掌握创城口号,要求每项工作都要有人去管,保证不出问题。各科室要对负责的工作认真检查,对没有达到创城标准的地方,要及时整改,务必使创城工作顺利通过。对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创建任务不及时的,将严格按照2012年制定的《威海市经区医院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威海市经区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经区医院创城工作责任分解 
3、创建文明城工作要求 


威海市经区医院 
2013年4月1日 
威海市经区医院 2013年4月1日印发 
附件1: 
威海市经区医院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爱玲 
副组长:王祖华、曹景涛、于战涛、姜修敏、张岿、唐松军、张立贤 
成 员:林秀云、王传玲、梁永玲、张秀茹、张卫强、封贤艳、栾梅、李晓燕、王宏娟、焉妮、于辉、孙晓辉、宋波、王翠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林秀云任办公室主任,焉妮任副主任,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附2: 
威海市经区医院创城工作责任分解 

1、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要有活动组织领导机制,活动内容。有相应的公共文明服务站、志愿服务人员(团委,门诊部。) 
2、医院整体环境整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地面上和绿化带无纸屑、塑料包装纸、烟头、烟盒等废弃物。无踩踏绿化带、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总务科) 
3、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政工科) 
4、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无服务质量问题。 
(1)导医标识清晰。(办公室) 
(2)主要收费项目公开(医保科) 
(3)有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等规范要求(政工科) 
5、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各窗口服务科室) 
6、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政工科)。 
7、公共设施功齐全,有轮椅坡道,厕所有残疾人专用厕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齐全,不能被占用或挪用。便民服务设施齐全,供热水等。(总务科) 
8、室内外地面不得有道板破碎、坑洼不平现象。(总务科) 
9、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有高效投诉处理机制(行风办、医务科、护理部) 
10、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禁烟标识清晰、醒目,对吸烟人员及时进行劝止。(办公室、总务科) 
11、设置叫号系统,设有客户等待座椅等休息场所。(办公室、总务科) 
12、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保卫科) 
13、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保卫科) 
14、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威海”公益宣传。(办公室) 
注:威海市经区医院创城工作责任分解第12、13、14条为本年度创城工作中新加入的内容,各科室要作为重点加强学习和管理。 

附件3: 
创建文明城工作要求 

一、创城工作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科室的事,关系到全院所有人。 
二、医院设立创城办公室,创城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三、请时刻保持医院整体环境整洁: 
1、积极开展室外环境卫生清扫,保持外环境整洁; 
2、科室内开展清洁卫生,要求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3、保持无烟医院环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吸烟,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要求管理好本楼层住院患者及家属控烟工作。 
4、车辆停放整齐,服从保安统一安排,本院职工车辆按要求停放。 
四、请时刻保持文明服务: 
1、语言文明:请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态度和蔼。 
2、举止文明:微笑服务、姿势端正,举止大方。 
3、着装文明: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衣帽整洁。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人员准时到岗到位、不得串岗;需要交接班科室要准时做好交接班,临时有事科室要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员,不得出现空岗;未着工作服的行政后勤人员不得进入相关业务科室。 
六、挂号室、收费处、药房、预防保健科、查体科、医技科室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待不得超过15分钟。各科室要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增加上班人员。突发或临时出现业务量增多时,相关科室要做好沟通协调,提前打招呼,做准备,避免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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